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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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新学期上班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月13日学校教职工正式上班,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先就上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式上班时间:

    2月13日

    二、上班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可以采用采取可以通过居家办公、到校办公等形式灵活办公形式上班,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线上办公。

    三、有关要求:

    1.上班后,全体教职员工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完成疫情防控的工作任务的同时,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也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2.到校办公实行“就近办公”原则,居住在巢湖的到鼓山校区办公、居住在合肥的到汇心湖校区办公;居家办公的要逐人制定工作计划(到周/到日),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时间要求,保持通讯畅通,。

    3.校级领导要坚持在岗和轮流到校办公制度。

    4.有疫情防控任务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实行每日到校办公,其他人员根据防控任务要求和工作需要到校办公,防控各工作组牵头部门每天要保证有人在岗。

    5.无疫情防控任务的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相关人员可采用灵活的办公形式,各单位在上班工作方案中明确本单位关键岗位,并做到关键岗位全天有人天在岗。

    6.每周五下班前各部门、二级学院将本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报办公室汇总。正式开学后,将此期间单位和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办公室。

    7.监察审计室、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二级学院工作方案和周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对上班情况和单位及个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办。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学校工作和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学院的上班工作方案,于2月13日前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汇总,方案经校疫情防控领导组同意后方可实行。

        附件:疫情期间校领导在岗办公安排表(2020年2月)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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